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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子出轨遇老公回家为表“清白”报警称被强奸

非原创(原创) 发布时间:2018-10-08 浏览量:0

      女子深夜报警称被侵害

  9月23日2时许,白云区人和派出所接到110出警指令:一名湖南籍女子舒某报称被一名刚认识的男子强奸。接报后,民警立即赶到案发现场,将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嫌疑人抓获。

  据舒某反映,她与嫌疑人通过网络通讯软件认识。9月22日21时许,两人相约在人和镇一公园见面,舒某喝了嫌疑人递给自己的一瓶水后就失去意识,并被带到一家公寓实施强奸。

  可是令办案民警不解的是:舒某指认的“强奸嫌疑人”,在作案后不但没有离开案发现场,反而面带一丝尴尬和生气。带着疑问,民警立即展开调查。

  真相竟是大写的尴尬

  经过几个小时的心理疏导和法律教育,舒某最终向民警吐露了实情。真相让民警哭笑不得,也让陪同在旁的舒某丈夫一脸大写的尴尬,起身掉头就走了。

  原来,舒某与其指认的“强奸嫌疑人”通过网络聊天认识,事发当天22时许,两人相约见面后直接就到某公寓开房,随后发生性关系。凌晨1时许,舒某的丈夫回到家,由于没有带钥匙,便打电话让“在家里”的舒某开门。接到电话的舒某被吓得失了魂,她哪里想到出差在外的丈夫怎么就提前回来了呢?

  于是她便急急忙忙赶回到家中。面对丈夫的质疑和怒气,为证明自己的“清白”,舒某当即编造了一出“好戏”,并拨打“110”报警称被强奸,还与其丈夫一起将民警带到了所谓的“案发现场”。舒某想不到的是,自己最终因谎报警情而落得被拘留5日的下场。

  警方提示

  谎报警情不但影响公安的正常工作秩序,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,还会对确实有需要的报警群众造成延误警情的严重后果。各位市民群众要将110报警资源留给真正有需要的人。对于乱报警、谎报警情等违法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,构成犯罪的,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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